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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情侣认识一周后结婚一个月后离婚

添加时间: 2010-4-1 10:50:04 来源: 作者:安徽离婚律师网 点击数:2117

2009年9月9日,家住宜宾翠屏区的王怀勇(化名)和妻子吴梅(化名),相约来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手续:小两口从恋爱到结婚再到离婚,仅用了不到一个半月时间。

办理离婚手续时,两人笑嘻嘻、满不在乎的样子,令婚姻登记人员很难理解。

据翠屏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透露:目前,“80后”夫妻闪婚或闪离现象日益突出。2009年在该处登记的离婚夫妻中,有一半都是“80后”,婚龄一年以下的占了离婚总数的1/5。

“闪婚”镜头一:一见钟情冲动结婚又离

24岁的王怀勇和22岁的吴梅,都是翠屏区人,两人都是“80后”。

2009年9月初,两人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双方“一见钟情”,生性豪爽的王怀勇旋即对吴梅展开了感情攻势,送巧克力、玫瑰花、看电影……仅一周时间,两人已如胶似漆。认识仅一周,两人就决定登记结婚。

为两人登记的工作人员小李回忆,“当时,这两个年轻人义无反顾,尤其是女方,不时催促工作人员快点办手续。”

然后,两人结婚不到一个月,又再次回到婚姻登记处,这次是闹离婚。

“他们再也没有结婚时的亲密和浪漫了,两人像斗鸡似地瞪着对方,不时激烈地发生口角!”工作人员说,最让人想不到的一幕是:王怀勇居然在办证大厅里撒野,狠狠几脚把吴梅踢翻在地。

两三天后,王怀勇夫妻又来到婚姻登记处,这次更让工作人员大跌眼镜:两人笑嘻嘻满不在乎的样子,仿佛离婚是别人的事。在拿到离婚证后,两人潇洒地互道“拜拜”。

“闪婚”镜头二:利益驱使结婚离婚像儿戏

翠屏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赖亚蕤透露:目前,宜宾临港经济区开发建设如火如荼,涉及到征地拆迁、房屋补偿等利益因素,许多当地村民在利益的驱使下,频繁上演闪婚或闪离的闹剧。

今年2月份,一个50多岁的老龄妇女,与一名仅20多岁的“80后”年轻男子前来申请结婚,两人均来自白沙镇,“这两人完全是‘假打’,因为之前他们分别离婚均不到一个月,而且再次组合又在原家庭内部,女婿娶了丈母娘。”

赖亚蕤说,像这种结婚“组合”虽然不顾伦理常俗,但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只要他们提供的手续齐全,就不能干涉,婚姻登记部门明知对方在打“擦边球”,也无能为力。

“闪婚”镜头三:父母插手“AA制夫妻”闪离

小简(化名)和小王(化名)夫妻均为25岁左右,都在外地上班,平时聚少离多。两人的家庭条件都不错,婚前都有房产。

小简夫妻认识1个多月就闪电结婚,两人都是新潮一族,从耍朋友到婚后都是“AA制”,不管出外吃饭、看电影还是承担家务,都是一人一半。

夫妻两人都在外地工作,有时住在一起倒没什么不适应,可双方的父母对此意见很大,“这哪算夫妻,以后生孩子怎么办?”父母的不满情绪逐渐影响转化成夫妻两人的争执和口角,结婚1年多就闹到了离婚这一步。

“80后”夫妻的各种离婚理由真是雷人:谁该洗碗,霸占厕所,打呼噜造成失眠……

赖亚蕤建议,“80后”夫妻应该学会彼此容忍,尊重爱情和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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