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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解除

 
何谓同居关系,如何解决同居关系中的法律问题

添加时间: 2010-7-22 14:20:41 来源: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 作者:合肥离婚服务网 点击数:7374

1、什么是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的那种情形。

   在实践中,同居关系虽然缺少婚姻的形式要件,但由于双方长时间在一起生活,有了共同的财产积累,甚至有了孩子,因此,在双方解除同居关系之时,就会产生分割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及子女的抚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何谓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

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是指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解除同居关系时,在分割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及子女抚养费承担问题等。

注:律师提示

1、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2、同居期间的财产(有证据)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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