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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

 
被告朱恒亮的举证目录、内容、目的

添加时间: 2011-5-10 9:15:42 来源: 作者:合肥离婚服务网 点击数:3306

被告朱恒亮的举证目录、内容、目的

一、到案经过,证明朱恒亮主动来到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花冲派出所投案…犯罪嫌人朱恒亮如实的交代了自已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

二、刑事和解协议书、和解协议、收条,证明被告朱恒亮积极赔偿被害人张良有“各项”经济损失已取得被害人谅解。

三、调查报告,证明被告人朱恒亮仅致一人轻伤、未造成其它严重后果!

四、被告供述、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害人张良有的过错引发犯罪、且张良有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

五、合精(2010)精鉴字063,证明被告人朱恒亮有强迫症、抑郁病史和恶劣心境。

举证人:朱恒亮

辩护人:许庆胜律师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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