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甲乙双方于1997年领证结婚,1998年婚生一女徐。现双方达成如下夫妻财产约定:
一、 甲乙双方自愿把属于甲乙拥有的位于县镇村小陈组的瓦房四间(甲方继承其养父的)农家小院(二层楼房四间、平房三间及附属设施)归乙方和女儿共有;
二、 甲方自愿把出外打工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供乙方生活收女儿上学的费用!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