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房产民事纠纷提供有效的原始依据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群众法制观念的提高,人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解决房产纠纷的民事诉讼越来越多。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时,初始登记时的原始资料成为最具有权威性的依据。不论是法官还是代理律师,都需要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帮助。
无论是本人的,还是涉及他人的相关材料,都应及时提取出来,以便在庭审时出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审判原则,当事人只有取得第一手资料才能提供合法证据,而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则是唯一能出其合法有效证据的来源渠道。如果不允许查阅房产档案,许多民事案件将无法受理。因此,提取有力证据,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安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